英國教育哲學家Paul H. Hirst常與Richard S. Peters齊名,並稱為倫敦路線大將。為向Hirst致意,本文選擇聚焦在梳理他有關道德教育的論述,以他在1974年出版的《世俗社會中的道德教育》為主,輔以另三篇相關文章為取材範圍。Hirst主張,德育旨在培育出理性自律的人,此人的道德生活具體展現在知情意行的四個面向。基於學術分工,教育哲學家的工作在於解析這四個層面的邏輯關係,其中,鑒於認知係情感、行動與氣質傾向的核心樞紐,Hirst的德育論述便從認知發展著手。他選擇以L. Kohlberg道德認知發展論為切入點,因為他設定的第六階段符合Hirst所刻劃的理性自律的人。Hirst指出,道德認知發展階段的提升必須以實際的社會參與及角色扮演的方式,始能達成。是以,對於學校德育而言,面對學生發展階段跨距幅度頗大的狀況,學校作為一個道德社群必須在扮演道德權威的角色,以及讓學生實際參與決策,繼而促進學生的理性自律之間取得平衡。最後,基於時間限制、道德知識形式的自主性,以及術業有專攻的考量,Hirst主張,學校德育應該是「融入式」與「設科教學」雙管齊下。